临沂市公安消防支队临港经济开发区大队人工足球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名称:临沂市公安消防支队临港经济开发区大队 二、代理机构名称: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计划编号: LGXF20160401 四、招标内容:临沂市公安消防支队临港经济开发区大队人工足球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 5) 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项目整体进行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携带如下资料到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格预审: 1)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4) 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须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相应工程施工专业等级; 5) 项目经理近三年来,承建同类工程施工不少于两个业绩。(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6) 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 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及工程所需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得更换; 8) 必须具备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兑付证明; 9) 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 10) 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工程资格预审资料”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 叁份资格预审资料。 八、招标日程安排: 1、资格预审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8日每日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费150元/份,售后不退; 地点: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临沂市北城新区商会大厦9楼910)。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23日14:30,过时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公经理 联系电话: 0539-705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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