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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中欧社会保障改革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1 19: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详见招标公告正文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欧社会保障改革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欧社会保障改革合作项目

项目编号:0714-EMTC02-ZC555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嘉

项目联系电话:010-5257932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嘉、010-5257932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项目总体目标是帮助中国进一步发展和实现全社会的公平,通过加强中国在制定社会保险、社会援助及资金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框架的能力,改善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减少社会不公平。(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项目需求书)

服务期限:3年(本次招标购买3年的服务,但只签第一年的合同。如果后续两年服务范围和内容无大变化、财政资金也无大的变化、同时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评价在良好以上,将按本次招标的内容续签下一年合同。)

具体详见所附招标公告正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和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4)投标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北京设有常驻机构;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书、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如投标人根据国家规定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则必须出具情况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1日 09:30 至 2016年04月1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根据项目特点及相关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证明投标人合法注册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证明文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保密承诺书原件(具体格式请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19层第三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中预算金额处所列预算为1年度预算。

具体如下:

本次招标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年*3年(每年度预算金额为150万元)。

 

 

本项目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其他信息详见所附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邮编:

100036

传真:

010-52579000转9327

开户行:

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

110060587018170005696

联系人:

魏靓、许嘉

联系人电话:

010-52579326、52579327、18910476646

电子邮件:

weijing@ceiec.com.cn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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