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公安局国保维稳平台建设项目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邓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邓州市公安局国保维稳平台建设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邓州市公安局国保维稳平台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HNFY—2016—025
3、建设地点:邓州市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内容:采购服务器、安全网关、网络动态认证管理网关、河南省公安国保维稳网综合应用系统。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期: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维稳密控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加盖公章以及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4、为保证设备运行功能的稳定性及兼容性,投标人所投货物需求表中的维稳密控设备必须与省公安厅国保总队维稳网安全设备实现完全对接,并实现统一网管,报名时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并需提供货物需求表中的公安国保维稳网综合应用系统软件可以与省公安厅维稳网无缝对接的承诺函。
5、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查询日期不得早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报名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有效证明文件、无缝对接承诺函、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2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印章)。
三、报名、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
2、报名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600元/本,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和确定投标人的方法: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邓州市公安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377 -62783209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5333778625 18039685272
发布日期:2016年 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