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县城现用取水口搬迁上移工程-输水管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横县县城现用取水口搬迁上移工程-输水管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横县县城现用取水口搬迁上移工程-输水管线工程
项目编号:GXXMGL-ZZ-(09)20161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336698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9楼
联系方式:温工、0771-72255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 0771-336698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七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横县县城现用取水口搬迁上移工程-输水管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县县城现用取水口搬迁上移工程-输水管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GXXMGL-ZZ-(09)2016124已由横发改基〔2015〕164号文批准建设,财政审批编号为:HXzcgc2016第506号,招标人为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横县横州镇、莲塘镇
建设规模:采用两根球墨铸铁管,管径DN800。
要求工期:1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
4.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并提供自公告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出具的《专职投标员查询函》原件在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报名室进行现场报名。刷卡地点在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9楼919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报名回执单在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报名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3日15时00分,地点为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联系电话:0771-7228132
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7233567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监督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温工 0771-7225599
招标代理人: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梁工 0771-3366986
招标人: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单位: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日期: 2016年4月1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1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报名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3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3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