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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公车拍卖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1 11: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衡水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衡水市公车拍卖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衡水市公车拍卖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SZFCG2016G305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春喜

项目联系电话:0318-235189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衡水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衡水市育才南大街369号

联系方式:吴春喜 0318-23518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春喜 0318-2351896

代理机构地址: 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衡水市公务用车拍卖中介机构3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衡水市
服务期限:按衡水市车改办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所需服务,同时投标人必须是衡水市财政局国有资产中介服务入围单位(以2016年4月7日“衡水市财政局国有资产中介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为准)。报名时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5、拍卖公司执业证书;6、衡水市财政局国有资产中介服务;7、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5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9、外埠投标单位须在衡水设立拍卖分公司1年以上,分公司具备相应的拍卖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固定办公场所(房产证复印件和有效租赁合同);10、企业简介。(以上资质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1套,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1日 11:45 至 2016年04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2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资料完整,免费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第二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吴春喜  0318-2351896
联系电话  0318-2351896?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衡水市政府采购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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