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高山经济植物研究所购置温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温室项目己由云财农〔2016〕20号,及云农院计划发〔20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高山经济植物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高山经济植物研究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拟对温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高山经济植物研究所购置温室项目。
2.2 建设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开南办事处良美村委会美自村,高山经济植物科研试验基地。
2.3 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
2.4招标范围:第一期总面积9984㎡连栋科研温室及科研温室建设区域墙裙及排水沟工程,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标人资格要求
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供货及完成项目能力的厂〔商〕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备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大棚温室设计安装项目。
3、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01日至2016年04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安康路非常天地商务大厦B座五楼)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如是原件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3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4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安康路非常天地商务大厦B座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高山经济植物研究所
地址: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河村高山经济植物研究所
联系人:姚丽蓉
联系电话:0888-518784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康路非常天地商务大厦B座五楼
电 话:13888080263
联 系 人:杨松亮
传 真:(0871)64177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