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等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长春市宽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长春市宽城区第二实验小学、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等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等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JL-ZCHW-1603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宇婷
项目联系电话:0431-80668176/1366432026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长春市宽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长春市宽城区第二实验小学、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长春市宽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长春市宽城区第二实验小学、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创先争优服务基地2楼
联系方式:孟琳/13578651553、钟天元/18843181666、马勇/18626928988、刘同水/899916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宇婷 0431-80668176/1366432026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2楼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2部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项目性质:办公家具采购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近半年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4、业绩要求:近年(2012年-2015年)内有类似已完成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投标单位需持由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7、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29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1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2楼招标2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2楼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