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人民政府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夏场村文化活动室室内外修缮及设备购置项目(文化奖励资金)公开招标公告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夏场村文化活动室室内外修缮及设备购置项目(文化奖励资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夏场村文化活动室室内外修缮及设备购置项目(文化奖励资金)
项目编号:HCBJ-2016CYZ16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6906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村北
联系方式:刘女士010-803613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6936906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楼一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夏场村
2.2本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文化活动室室内外修缮及设备购置,招标控制金额为:150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5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其他 无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3.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3.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5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7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1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楼一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4月01日至 2016年4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到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楼一层报名,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副本;(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税务登记证副本;(7)社保登记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经办人不是项目经理的需要项目经理本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到场;(9)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人民政府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未经许可禁止转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未经许可的转载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夏场村文化活动室室外修缮及设备购置项目(文化奖励资金)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 房财政采【2016】0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HCBJ-2016CYZ1628,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