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选择禹州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项目战略合作者的招商公告(二次)
经禹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由项目实施机构(禹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禹州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项目第二次对外招商,欢迎有实力、有意向的企业积极参与,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DHZBZS16019
二、招商合作方式:通过公开竞投方式产生的战略合作者以货币(人民币)的形式出资,政府以公共交通基础建设用地及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等作为出资,共同出资入股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禹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政府授予禹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一定年限的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由其负责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期内禹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和维护。
三、项目概况及其他
1、项目概况:对禹州市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涉及3家城市公交公司和6家城乡客运公司)公司化改造,提高禹州市公共交通经营服务效率,满足禹州市人民公共交通要求。
2、特许经营期:由禹州市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将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授予禹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
3、经营方式:实行公司化经营模式。按照“五定五统一”的标准,即“定线路、定班次、定时间、定站点、定票价,统一车型、统一调度、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统一结算”,实行规范化服务。
四、交易保证金:贰仟万元整。
五、意向合作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合作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工商年检合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2、意向合作者应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的状态、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3、意向合作者须提供近两年(2013年、2014年度)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审计报告。
4、意向合作者(含下属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客运资质。
5、本次招商战略合作者须出资货币额度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须出具相关承诺书)。
6、战略合作者须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
7、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
8、本次招商活动不接受自然人、境外单位及联合体报名。
六、竞投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参与竞投的单位须于2016年3月31日至2016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委派代理人员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22室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3)出资货币额度承诺书、
(4)2013年、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招商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七、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
1、意向合作者须在2016年 4 月15日17:00前从基本账户足额汇缴投标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至禹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指定账户(开户行及账户见招商文件)方可成为竞投人获得竞投参与资格,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
2、竞投会详细信息以《招商文件》为准。
八、其他事项
1、意向合作者对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查实,招商方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2、意向合作者须承诺接受以下条件:
(1)交易保证金:意向合作者须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万元。若竞投人在竞投会前放弃竞投资格或者未被确认为该项目的竞得人, 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办理退回交易保证金;
(2)意向合作者如果成交,将必须保证履行项目招商公告和招商文件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合同文本格式以及竞投申请函、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签订合同,出资成立新公司并负责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期内禹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和维护。
九、招商人: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374-8810261
十、招商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374-8236188
十一、监督机构:禹州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374-8880665
2016年3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