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运输管理局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化县城区新增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化瑶族自治县运输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化县城区新增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化县城区新增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项目编号:GXZCHC2016-G3-0019-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 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8-22066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化瑶族自治县运输管理局
地址:大化县城北文昌东路92号
联系方式:卢 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 工0778-2206666
代理机构地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东路6号铜鼓园写字楼三楼B座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大化县城区新增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并报经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大化瑶族自治县运输管理局的大化县城区新增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化县城区新增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招标编号:GXZCHC2016-G3-0019-ZC。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本项目共40辆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为一个标。计划2016年投放20辆,2017年投放20辆,也可根据客运市场的需求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提前投放或者延缓投放。经营权期限:4年(从取得《道路运输证》之日起计算);
二、投标人资格:
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道路旅客运输(或出租汽车)经营资质的企业;
3.投标人须具备自有资金人民币400万元以上,其中人民币150万元作为中标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形式缴纳;
4.投标人须在大化县城区内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停车场。如是自有场地须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如是租赁场地的须提供不低于五年的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
5.投标人须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包括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等;配备有符合经营出租汽车客运业务要求的管理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标书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16年03月31日至2016年04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二楼交易服务部。
发售人:交易服务部 联系电话:0778-2302718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以下材料原件在截标前须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评审专家核查,如原件不齐或无效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停车场地证明复印件、(3)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有效期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到开标前有效)、(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若不是委托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的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交到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2114810029300064535
五、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7日上午 09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投标人可以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网上查询公告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
广西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cggzy.cn)
七、投标咨询: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吴 工 电话/传真:0778- 2206666/2206699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卢 工 电话/传真:13977805928/0778-5824102
招标单位地址:大化县城北文昌东路92号
招标单位:大化瑶族自治县运输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31日 2016年03月31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道路旅客运输(或出租汽车)经营资质的企业;3.投标人须具备自有资金人民币400万元以上,其中人民币150万元作为中标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形式缴纳;4.投标人须在大化县城区内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停车场。如是自有场地须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如是租赁场地的须提供不低于五年的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5.投标人须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包括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等;配备有符合经营出租汽车客运业务要求的管理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31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二楼交易服务部。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停车场地证明复印件、(3)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有效期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到开标前有效)、(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若不是委托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的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二楼交易服务部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