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宁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5年黑龙江省宁安市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秸秆基质、黄腐酸施用工程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中瑞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宁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黑龙江省宁安市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秸秆基质、黄腐酸施用工程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黑龙江省宁安市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秸秆基质、黄腐酸施用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5887426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宁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宁安市通江路26号
联系方式:朱荣国138363381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中瑞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 0451-58874267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北辰国际大厦8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黑龙江省中瑞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宁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对已批准建设的2015年黑龙江省宁安市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秸秆基质、黄腐酸施用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项目名称:2015年黑龙江省宁安市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秸秆基质、黄腐酸施用工程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采购金额:1000万元
采购规模:购置秸秆基质8500吨、黄腐酸微生物菌剂500吨,施入面积5万亩
技术标准:
1、秸秆基质中有机质含量30%以上,要经工厂化充分腐熟成粉状
2、黄腐酸微生物菌剂中黄腐酸含量20%以上、有机质含量45%以上、有效菌1亿/g以上
交货地点:牡丹江市宁安市指定区域
供货日期:签订供货合同后7日内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及《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工程严禁围标串标,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31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北辰国际大厦8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报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到黑龙江省中瑞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北辰国际大厦8楼)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北辰国际大厦8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法人携带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国、地税务登记证;
(6)相关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7)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文件;
注:报名时须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一份。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