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水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诸葛片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沂水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诸葛片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沂水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诸葛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沂水县诸葛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沂水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诸葛片 2.2 项目编号:SDSLJLYG-2016-005 2.3 本项目位于沂水县诸葛镇,共涉及上梭峪村、徐家峪村、凤落院村、店子村、下梭峪村、张耿村等22个行政村。 2.4 合同估算价:投资约1260.3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5 工程计划工期:2016年5月14日前完成。 2.6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七个标段 第一至六标段为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施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七标段:沂水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诸葛片施工监理。 3.投标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第一至六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须有山东省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或公路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外省企业须出具进鲁备案证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严禁挂靠资质施工,严禁非法转包、分包工程,如有发现立即终止投标资格或施工合同,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3.1.2第七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由建设或本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公路工程监理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外省企业须出具进鲁备案证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且当前未承担其它建设工程。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有下列情况或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报名无效,招标资料费用不退: (1)被法院、建设、水利、道路、国土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2)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3)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3.6 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投标的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直至项目终验,委托代理人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第一至六标段: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参加本次投标的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务合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5年度,明细准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个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项项目工程,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工程: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或者五大员的执业证书必须暂押在招标人处,工程竣工结束时返还)。 (6)外省企业须出具进鲁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叁级资质(含叁级)企业须提供山东省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临沂市水利局出具的缴纳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9)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第七标段: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对拟监理本工程的各类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 总监一名:总监必须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名(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监理本工程的总监(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资格证件、劳务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5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的项目总监、或者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证书必须暂押在招标人处,工程竣工结束时返还)。 (6)外省企业须出具进鲁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3份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沂水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诸葛片( 标段)投标报名申请书”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3月31日至2016年4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在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沂水县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第一至六标段:各300元,第七标段:150元, 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2日10:00。 7. 开标时间:2016年4月22日10:00。 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8.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人民币20000元(大写金额:贰万元整)。 第二标段:人民币17000元(大写金额:壹万柒仟元整)。 第三标段:人民币28000元(大写金额:贰万捌仟元整)。 第四标段:人民币20000元(大写金额:贰万元整) 第五标段:人民币20000元(大写金额:贰万元整) 第六标段:人民币12000元(大写金额:壹万贰仟元整) 第七标段:人民币4000元 (大写金额:肆仟元整) 8.2 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8.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到以下账户,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诸葛片( 标段)”投标保证金。 帐户名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帐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诸葛镇人民政府 地址:沂水县诸葛镇 联系人:刘书记 电话:1395393111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与上海路交汇紫晶大厦10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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