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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31 08: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东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惠东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JAZBC201600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HZJAZBC2016008

二、项目名称:惠东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组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在参加本项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供应商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咨询惠东县检察院)。

4、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331日至201647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时,下午15:00~17:00时。

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3号(富力丽港国际中心B座906房)。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购买;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4.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A、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B、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C、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证书

D、投标人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含法人和被授权人)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E、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六、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标书下载),公示期间为2016331日至20164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五个工作日。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421日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421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642110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江北东江二路3号富力丽港国际中心B座906房。

十、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2-2805918

联系地址:江北东江二路3号富力丽港国际中心B座906

采购人名称:惠东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先生

电话:0752-8927608



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331

 

附件: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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