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管理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管理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管理项目
2、采购编号:PZC2016-2450Ag-60802
3、采购范围:详细清单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总投资额约160万元;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完毕(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合法企业;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提供无虚假资料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内容:我单位在报名、投标期间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核实其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报名无效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及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3月31日起至2016年4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光明路南段汽运公司临街二楼);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纸质,售后不退。
3、其他有关事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场参加报名。报名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均需原件,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是真实、清晰、完整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4月25日上午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15937531908、18937566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