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防暴装备(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防暴装备(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防暴装备(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OTC15273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建忠
项目联系电话:0755-8294906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
地址: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梅林路60号
联系方式: 郎工8444924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建忠0755-82949060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为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防暴装备(三)采购项目。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防割手套 | 500 | 双 | 拒绝进口 |
胡椒喷剂 | 500 | 个 | |
约束带 | 150 | 根 | |
小型灭火器 | 150 | 个 | |
水壶 | 500 | 个 | |
装备包 | 500 | 个 | |
移动警务终端 | 36 | 台 | |
大型灭火器 | 50 | 个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须有警用器材或是警用装备开发、制造、销售或生产),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③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3月开始起)无行贿犯罪记录。④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近三年内(自2013年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在执行项目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合同和投标承诺。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30日 17:02 至 2016年04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面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