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财政局聘用会计事务所定点服务资格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盈(分)招字2016038普洱市财政局聘用会计事务所定点服务资格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普洱市财政局聘用会计事务所定点服务资格入围项目(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6038)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普洱市财政局聘用会计事务所定点服务资格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6038
3、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入围单位,作为普洱市财政局承担财政投资评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的定向服务中介机构。
服务期限:中标入围的会计事务所咨询公司,定向服务聘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叁年。
确定协议服务商:5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下列材料:
4.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4.2.1如总所无法直接参加投标,可授权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授权并由总所承诺承担执业责任的分所纳入投标人范围,被授权单位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分支机构为其代理全权代表总所参加投标证明文件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原件;
4.2.2具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4.2.3若为普洱市以外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须在普洱市具备固定的能够满足业务需要的办公场所、相应设备和技术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房契或房屋租赁合同、设备清单等复印件)。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加100元邮寄费,招标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招标文件出售登记表》。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出示以下证件: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7、招标报名时间:2016年3月30日—2016年4月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16年4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普洱市财政局八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投标人应向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有效凭据供开标时查验。
11、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采购人: 普洱市财政局
地址:普洱市茶城大道67号
联系人:郭勇 联系电话:0879-216593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盈(普洱)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灏
联系电话:0879-2143621 传 真:0879-2143621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邮政编码:6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