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复原退伍军人疗养院餐厅、浴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洛阳市复原退伍军人疗养院餐厅、浴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复原退伍军人疗养院餐厅、浴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洛宁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洛阳市复原退伍军人疗养院餐厅、浴池工程
2.2地 点:洛宁县郑卢路与洛三路交叉口
2.3规 模:餐厅建筑面积为150㎡,澡堂建筑面积为100㎡。 总投资约40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的合格工程
2.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2.9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实力;项目经理要求:房建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和被委托人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4.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
5. 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0日9时30分,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政府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宁县永宁大道278号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建设银行东50米
联 系 人:雷先生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13783123101 电 话: 0379-65260852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