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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宜湘河庙头镇河段、建江河凤凰乡翠西河段整治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9 17: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建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宜湘河庙头镇河段、建江河凤凰乡翠西河段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宜湘河庙头镇河段、建江河凤凰乡翠西河段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JRCZ3G2016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48120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全州县城北新区创业大厦15楼

联系方式:蔡工0773-48120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甘工 0773-5876777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座A区40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宜湘河庙头镇河段、建江河凤凰乡翠西河段整治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以桂水水管[2015]51号、桂水水管[2015]109号批复了初步设计,工程投资合计为4370.5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项目法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市水利招标备案[2016]  09  号,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全州县宜湘河庙头镇建江河凤凰乡

工程规模:全州县宜湘河庙头镇、建江河凤凰乡翠西河段整治工程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工程等级为V等,工程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级。

招标范围: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宜湘河庙头镇河段、建江河凤凰乡翠西河段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计划工期:共12个月,自20165月至20174月,监理服务期:共12个月,自20165月至20174月,另加一年的保修期施工监理服务。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施工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中小河流治理或河道整治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以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的验收日期为准;合同协议书和验收鉴定书须是同一个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3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或在停止投标资格期内。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

3.4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 5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2 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如相关证书、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无效。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6年 4月12日至 4 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均为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座A区402室)。

发售人姓名:甘工、蔡工   0773-5876777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及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打印件或复印件须带原件交验。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6年 4 18 日17:3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招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xxgk.gxzf.gov.cn)、桂林水利信息网(www.glwater.gov.cn/)、全州县人民政府网(www.glquanzhou.gov.cn)上发布。

 

8.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6年  5    5   日上午10:00时在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座A区402室)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全州县城北新区创业大厦15楼

邮编:541500

联系人:蔡工

电 话:0773-4812066

传 真:0773-4827827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座A区402室

邮 编:541004

联系人: 甘工

电  话: 0773-5876777

传   真: 0773-5876777

 

招   标   人:全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座A区402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座A区4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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