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承租校产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采购(重)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承租校产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采购(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承租校产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采购(重)
项目编号:CJZB20155153G重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 毅
项目联系电话:0775-43678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
地址: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大道181号
联系方式:梁敏杏 联系电话:0775-59091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 毅 联系电话:0775-4367898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地产小区8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项目名称:承租校产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采购(重)
二、项目编号:CJZB20155153G重
三、政府采购招标价:免租金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期限:
A分标:原桥圩一中校产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承办招租服务;
B分标:原东津三中校产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承办招租服务;
C分标:原瓦塘三中校产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承办招租服务;
D分标:原东津镇东岭小学新定分校校产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承办招租服务;
E分标:原东津镇东岭小学旺受分校校产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承办招租服务;
所有分标的招租期均为20年。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热心幼儿教育事业,不以营利为目的,按普惠性幼儿园标准进行收费。2、投标人为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简历。3、投标人为个人的,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作风正派,且无违法犯罪、违纪记录,提供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4、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有合法、稳定的经费来源。A分标要求有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B分标要求有不少于25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C分标要求有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D分标要求有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E分标要求有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存款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的名称须与投标方一致,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等经认定合法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贵港市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公职在职人员及港、澳、台籍,外籍人士不能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1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30日 08:00 至 2016年04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