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监狱7、9号楼更换给水管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广州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省广州监狱7、9号楼更换给水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监狱7、9号楼更换给水管工程
项目编号:0835-1603123N0391C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广州监狱
地址:广东省
联系方式:0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黄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项目负责人已取得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公司;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书的复印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齐全完整,原件中标后核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10480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30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时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如下:
1、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6、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复印件、社保缴纳记录(原件现场备查)。
以上资料一式壹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报名时须自行准备密封袋。
开户银行: 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户 名: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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