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公安局数字高清执法记录系统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3-29 20: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9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孟村公安局数字高清执法记录系统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3120020085
项目联系人:李河龙
项目联系电话:0317-5698707
采购人: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孟村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6765077
代理机构: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万泰豪景西配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5698707
预算金额:109.3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4月19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3-3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4-0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万泰豪景西配楼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最多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7个工作日期间,在孟村公安局进行所投标设备接入沧州市公安局高清数字审讯记录系统的功能性测试,如果测试通过,则发放中标通知书;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终审没有通过,则采购人拒绝其第一中标供应商的资格并扣除缴纳的相关保证金。并对排名第二的预中标候选人进行同样的资格审查,依次类推。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由报名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述采购内容中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生产企业除外)(除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孟村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6760998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项目名称:孟村公安局数字高清执法记录系统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3120020085
项目联系人:李河龙
项目联系电话:0317-5698707
采购人: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孟村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6765077
代理机构: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万泰豪景西配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5698707
预算金额:109.3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4月19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3-3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4-0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万泰豪景西配楼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最多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7个工作日期间,在孟村公安局进行所投标设备接入沧州市公安局高清数字审讯记录系统的功能性测试,如果测试通过,则发放中标通知书;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终审没有通过,则采购人拒绝其第一中标供应商的资格并扣除缴纳的相关保证金。并对排名第二的预中标候选人进行同样的资格审查,依次类推。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由报名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述采购内容中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生产企业除外)(除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孟村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6760998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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