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地方税务局税务CA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地方税务局税务CA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招标编号:ZHWZ2016-060HW;采购计划编号:P-20160203-00017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服务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地方税务局税务CA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
2. 项目内容及数量:税务CA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一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 项目报价上限:报价上限为人民币肆仟零陆拾万零叁仟伍佰元整(¥40,603,500.00),报价超过该报价上限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8个月。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如投标人非所投主要设备(办税CA设备)的制造商的,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原件。
注:本项目接受分公司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30日~4月6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22日9:00~9: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4月22日9:3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国际科技大厦2楼2号开标厅(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体育中心东北侧)。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1370276992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邮编:519015
联系人:袁明聪、0756-3361206(项目咨询)
邱小姐、0756-3361010(标书售卖)
芳小姐、0756-3361282(保证金处理) 传真:0756-3361190
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附件:(招标文件)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