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16年“南校区9A、9B号楼外立面改造及新装空调线路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首都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首都师范大学2016年“南校区9A、9B号楼外立面改造及新装空调线路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首都师范大学2016年“南校区9A、9B号楼外立面改造及新装空调线路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JJF-2016-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光虹鹰 张超
项目联系电话:6717895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首都师范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联系方式:689027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光虹鹰 张超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预算资金:财政资金,工程费1785万元。 |
采购数量:1 |
采购用途:基础设施改造 |
简要技术要求:南校区9A、9B号楼外立面改造及新装空调线路改造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无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8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30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5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首都师范大学基建处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3.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不得参加投标。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文件: |
1.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含医保)记录(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税证明(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环保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