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阳城镇中小学校多媒体一体机、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西峡县阳城镇中小学校多媒体一体机、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购人为西峡县阳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西峡县阳城镇中小学校多媒体一体机、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XXZ1611103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为西峡县阳城镇人民政府为各学校采购教学设备一批,根据项目情况共分为一个标段:中小学校教学仪器一批;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且要求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须知: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峡县白羽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南50米,西峡县农村信用联社前楼316室)三楼报名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
各标段投标企业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财务状况报告;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西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峡县阳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别先生 电话:139377545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五交化大厦1105室(南阳市新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7-63137669传真:0377-61707107
E-mail:nyfdzb@163.com
西峡县阳城镇人民政府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