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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医院燃气锅炉辅机及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A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9 14: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8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廊坊市人民医院燃气锅炉辅机及信息化系统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1003200001
项目联系人:吕月明
项目联系电话:15333245666
采购人:廊坊市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新华路3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369478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33245666
预算金额:194.5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4月18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3-2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4-0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5号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A包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锅炉安装上岗证或职称证;5、投标人须具备无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6、投标人须具备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7、投标人须具备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8、投标人所投设备须为低氮燃烧,符合京津冀排施标准,须提供已完工工程的环保检测报告;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A包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5.锅炉安装上岗证或职称证6.环保检测报告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8.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9.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10.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1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报名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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