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农业畜牧局2015年井陉县省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与控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井陉县农业畜牧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井陉县省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与控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井陉县省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与控制项目
项目编号:HBDR-Z201603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慧芳
项目联系电话:0311-6750111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井陉县农业畜牧局
地址:井陉县微水镇西山北路15号
联系方式:程主任 139331978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慧芳 0311-6750111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A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农产品质量检测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2)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的,须提供关键设备(气相色谱仪)的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家经销商; (3)关键设备(气相色谱仪)生产厂家须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须含盖本次投标产品);(4)关键设备(气相色谱仪)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计量器具许可证)和型式评价报告;(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关键设备的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提供)、关键设备生产厂家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关键设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计量器具许可证)和型式评价报告(生产厂家带原件,经销商带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9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01)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5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