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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悬挂式消防灭火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9 11: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6(-00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悬挂式消防灭火弹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有提供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

2.2 本次招标范围:豫康四标、豫康五六标、豫康八标、天成公寓、裕鸿公寓、蓝天公寓、华鸿小区等7个富士康小区悬挂式消防灭火弹采买。

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5日历天内。

2.4质保期: 1 年。

2.5采购预算:约70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有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消防器材制造商或有经营消防器材资质的经销商;设备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家的经销授权书。

3.3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提供国家消防产品检验报告;

3.4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5投标人须持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月 29日至 2016 年4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80室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合一营业执照)、设备经销商须提供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国家消防产品检验报告、类似项目业绩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等资料,以上资料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地点: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80室。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980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63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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