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第二标段: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系统开发监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第二标段: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系统开发监理服务)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的程序随机抽取河南融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 建设(第二标段: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系统开发监理服务);
2.2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6(007)号;
2.3计划工期:与第一标段工期同步;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地下管线探测与信息系统开发全过程监理服务;
2.5质 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2通过ISO9000或CMA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3须具有测绘(含工程测量专业)或地质勘查(含地球物理勘查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4开展类似业务3年以上,具有地级及以上城市综合地下管线探测、信息系统开发监理成功案例各3个以上(含3个),并在其中一个城市综合地下管线探测监理长度不低于1000公里或合同额不低于30万元;
3.5拟投入本项目作业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2人;
3.6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同时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主持过1个以上(含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综合地下管线探测监理或信息系统成功案例。
3.7投标近3年内(2013、2014、2015)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方为有效),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携带联合体协议书。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市金水区英协路与商城路交叉口伟业世纪12楼1202房间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类似业绩(提供合同、验收报告)、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及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近3年内(2013、2014、2015)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4.3通过上述报名的单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与土地资源局
联 系 人:辛先生
电 话:0371-861988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融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71-6068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