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大社工业园区道路施工和监理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邯郸市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邯郸市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大社工业园区道路施工和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邯郸市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大社工业园区道路施工和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FZG-2016-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伟
项目联系电话:1383109938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邯郸市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政府泉头办公区
联系方式:胡伟138310993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云涛15031009317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邯郸市峰峰矿区交通运输局大社工业园区道路施工和监理
一标段:大社工业园区道路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大社工业园区道路监理,具体内容包括邯郸市峰峰矿区大社工业园区道路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8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厅(峰峰矿区滨河路188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9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9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北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为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职称证);
(5)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投标报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