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西藏自治区部分)地下水监测站点土建工程Ⅰ、Ⅱ标段施工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西藏自治区部分)地下水监测站点土建工程Ⅰ、Ⅱ标段施工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西藏自治区部分)地下水监测站点土建工程Ⅰ、Ⅱ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XDCG-16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碎
项目联系电话:0891-686982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联系方式:吕文明 0891-66265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小碎 0891-6869827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74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中央直属国家基本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单位为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受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委托,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组织西藏自治区境内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工作。2016-2017年度,在西藏自治区境内建设地下水监测站点110个,其中新建95个,改建15个。
2.1标段划分:根据西藏自治区实际情况,将2016-2017年度任务划分为二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标段Ⅰ:2016年度建设26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25个,钻探进尺1540米,改建1个;2017年度建设29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22个,钻探进尺1240米,改建7个。
标段Ⅱ:2016年度建设32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25个,钻探进尺1410米,改建7个;2017年度建设23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23个,钻探进尺1440米。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室持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液体矿产勘查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地质钻探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三年内作为主承包人承建过至少3个类似性质、规模和复杂性的工程(即同类工程),其中至少有1个项目验收后成功使用12个月以上,并附相关合同、验收证书、用户证明等文件。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每个标段进行投标, 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如果某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标段评标结果均排名第一,则由该投标人自行决定其为某一标段的中标人,而其他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上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上升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9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8日 09:06 至 2016年04月06日 18:0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西藏自治区部分)地下水监测站点土建工程施工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1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西藏自治区部分)地下水监测站点土建工程施工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1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