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文化商业街牌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03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宋文化商业街牌楼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津县唐宋文化商业街改造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延津县唐宋文化商业街改造指挥部,招标代理单位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唐宋文化商业街牌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延津县唐宋文化商业街改造指挥部
2.3 建设规模:牌楼两座,投资约18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唐宋文化商业街牌楼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基础、工程施工等。具体范围及规定以招标文件为准。
设计要点:①四柱三楼,柱中心跨度为5.8米+15.8米+5.8米。②中间楼9踩,两侧楼7踩。③八斗拱。④旋子大点金。⑤琉璃瓦。⑥主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斗拱为木质结构。
2.5 工期要求:设计、建设期: 1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河南省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唐宋文化商业街牌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相应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资质及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2)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近三年(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3项仿古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
(3)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丙级设计资质,具有近三年(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在5000平米及以上的2项单体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证不在有效期内的须具有有效的继续教育合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2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5)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证,担任过2个及以上类似设计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设计负责人。
3.2 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否则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满足第3.1款中的第(1)、(2)、(4)条要求,并承担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工作。
(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已报名的投标人被证实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
(1) 企业资质或经营范围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
(2) 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违法经营等原因,被主管部门吊销、暂停、终止相关经营资格或证书且未恢复的;
(3) 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4) 投标人的信誉及能力不符合发包人上级主管单位要求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3月 28日至 2016 年 4月 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 4月 20 日 9 点30分整(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本次招标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津县唐宋文化商业街改造指挥部
地 址:延津县规划局
联 系 人:翟先生
电 话:13937384671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22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7073503578
2016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