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铁岭市国家税务局系统部分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工程监理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辽宁省铁岭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省铁岭市国家税务局系统部分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工程监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省铁岭市国家税务局系统部分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工程监理招标
项目编号:HCSY-201603270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丹、于金鑫
项目联系电话:024-31225242、3122494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铁岭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银州路25号
联系方式:李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乔丹、于金鑫 024-31225242、31224943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225号龙生大厦1704室/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20号华春沈阳分公司铁岭办事处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辽宁省铁岭市国家税务局系统部分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内容:辽宁省铁岭市国家税务局系统部分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工程监理招标(含9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投标必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3、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国家级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投标单位任命书,并具有2个以上1000平米以上同类型工程业绩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8日 09:30 至 2016年04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225号龙生大厦1704室/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20号华春沈阳分公司铁岭办事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一站式服务六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附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6)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任命书及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上述证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