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区域卫生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巩义市卫计委委托,拟对巩义市区域卫生规划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设计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巩义市卫计委
二、采购代理机构: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采购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6]23号
四、项目内容:巩义市区域卫生规划项目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以上资质和工程咨询甲级以上资质。
2、2012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专项规划项目,编制团队须由5人以上组成(含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注册规划师资格,且主持完成过专项规划编制任务,项目组其他成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策划编制全过程。
3、开标时必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否则以废标处理。高校下属设计机构可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该单位参保凭证,但须提供由高校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开标时必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且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5日【上午8时-11时30分,下午为:14时30分-17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巩义市财政局701室(新华路85号)。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以上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巩义市财政局109室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张女士 64381661
采购代理机构: 张女士 0371-64362571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