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通许县玉皇庙镇玉皇庙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5年通许县玉皇庙镇玉皇庙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经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玉皇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通许县玉皇庙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2015年通许县玉皇庙镇玉皇庙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2.2、招标人:通许县玉皇庙镇人民政府
2.3、项目编号: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6]003号
豫通财服务公开招标[2016]004号
2.4、总投资:约140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6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玉皇大道西段道路工程;
第二标段:玉皇大道中段道路工程;
第三标段:玉皇大道东段道路工程;
第四标段:迎宾路道路工程;
第五标段:玉皇大道排水工程;
第六标段:迎宾路排水工程;
第七标段:玉皇大道照明工程;
第八标段:迎宾路照明工程;
第九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三、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同类业绩至少两份,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经理需承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5)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之间连续一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
第七标段、第八标段: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或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同类业绩至少两份,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经理需承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5)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之间连续一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
第九标段:
(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拟派项目总监需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同类业绩至少两份,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之间连续一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
3.3、投标人须具有检察院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
3.4、投标报名和开标时,各标段项目经理(总监)本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亲自到场。企业项目经理(总监)不按规定参加投标报名和开标时,视为放弃投标。
3.5、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图纸3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所需资料:按照第三项“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提供相应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4.4、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4月19日上午9:00分。
5.2、递交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
6.4、投标人持转账凭证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许县玉皇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1-241229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371-23234066 0371-23234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