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河南省总队附属油料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武警河南省总队附属油料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武警河南省总队附属油料购置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武警河南省总队附属油料购置项目
2、招标编号:〔2016〕WJ—2016—1625—A008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 格 | 数量(桶) |
1 | 汽机油(适用于轿车、 越野车) | 4L/桶 | 1300 |
2 | 4L/桶 | 600 | |
3 | 柴机油(适用于客车、轻型客车、运输车) | 18L/桶 | 1200 |
4 | 锂皂基润滑脂(客车、运输车轴头专用) | 800g/桶 | 1100 |
5 | 锂基润滑脂(客车、运输车润滑用) | 800g/桶 | 1100 |
6 | 玻璃水 | 2L/瓶 | 2300 |
7 | 防冻液 | 4L/桶 | 3000 |
8 | 齿轮油(适用于客车、运输车) | 18L/桶 | 110 |
9 | 制动液 | 800g/桶 | 2300 |
2、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合格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名时提供信誉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能力,在河南省行政范围内有分支机构或子公司,需具有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报柴机油、汽机油、防冻液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本项目产品不接受同一品牌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同时投标);
5.投标人具有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记录(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日期,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6.供应商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项目供货合同业绩;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武警河南省总队后勤部军需物资处(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武警河南省总队机关2楼215房间);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现金购买;
4.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售后不退。
5.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应持以下资料:
①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②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③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报柴机油、汽机油、防冻液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和投标产品彩页及经营合同业绩1份;
④投标人由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⑤信誉良好承诺函。
按以上顺序整理报名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4月19日上午9:00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武警河南省总队后勤部军需物资处(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武警河南省总队机关3楼会议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4月19日上午9:00整;
2、开标地点:武警河南省总队后勤部军需物资处(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武警河南省总队机关3楼会议室);
3、其他有关事项:各投标人需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武警河南省总队后勤部运输油料处
联系人:程先生 监督人:郭先生
电话:0371-55123602 联系电话:15093360125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56号
采购机构:武警河南省总队采购中心
联系人: 吕先生
电话:0371-55123307 13783508182
邮箱:wjhnzdcgb@163.com
联系地址:武警河南省总队后勤部军需物资处(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武警河南省总队机关2楼);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武警物资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武警河南省总队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