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采购公共智能体检一体机项目招标公告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对其采购公共智能体检一体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汝政采公开[2016]19号
2.招标货物名称、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供货及安装期 |
公共卫生智能体检一体机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单位缴纳中标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待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要求。
3.3其他特定条件:
生产企业需提供
3.3.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3.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3.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3.4、公共卫生智能体检一体机生产企业需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
3.3.5、公共卫生智能体检一体机生产企业需具有公共卫生体检自动采集系统著作权证书(原件);
3.3.6、公共卫生智能体检一体机生产企业需具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原件);
3.3.7、公共卫生智能体检一体机生产企业需具有省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
3.3.8、公共卫生智能体检一体机生产企业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
3.3.9、公共卫生智能体检一体机生产企业需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原件);
3.3.10、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3.3.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经销商需提供
3.3.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3.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3.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3.4、公共卫生智能体检一体机生产企业需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3.5、公共卫生智能体检一体机生产企业需具有公共卫生体检自动采集系统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3.6、公共卫生智能体检一体机生产企业需具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3.7、公共卫生智能体检一体机生产企业需具有省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3.8、公共卫生智能体检一体机生产企业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3.9、公共卫生智能体检一体机生产企业需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3.10、生产企业加盖公章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原件);
3.3.1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3.3.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 报名起止时间、地点:
4.1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
联系电话:13137717737
4.2报名地点: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
4.3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4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本公告3.3项要求的上述资质证件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二套(装订成册)递交至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留存。
5.投标保证金: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7.开标时间、地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之前, 向采购人及代理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以上信息如有变更,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39631879
代理采购机构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13137717737
11.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8042880
汝南县纪委派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0396—8055618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