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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城市管理专用光纤通信网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8 10: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投标邀请书

各供应商: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分公司受韶关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委托,对城市管理专用光纤通信网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城市管理专用光纤通信网络项目;

(2)项目编号:HC2016GZ003

(3)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玖万肆仟柒佰玖拾元肆角玖分(¥894790.49元)

(4)采购需求: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完整的安装图和完成安装图及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全部内容采购、安装(安装图设计费用均包含在本次采购内容的报价中,采购人不另付安装图设计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北48号(亿华物流2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分公司;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点击打开链接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包括国、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⑤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一到三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5)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供应商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供应商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时间为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后)

5)、供应商在韶关市地区需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本地的供应商须在韶关市地区设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独立售后服务机构,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技术、服务得以保障。(提供企业人员的参保证明);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北48号(亿华物流2楼);             

(3)开标时间:2016年4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北48号(亿华物流2楼)。

四、现场勘察于2016年4月5日,下午15:00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参加现场勘察并签到取得现场勘察凭证,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能到场勘察并签到取得现场勘察凭证,则定为无效标书。各供应商就现场勘察的现场及周围环境、地形、地貌、水文、交通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到投标的直接资料,否则后果自负。

五、有关采购项目的其他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咨询:

采购人名称:韶关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北路248号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1-863239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分公司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北48号(亿华物流2楼)                                    

采购人联系人:潘工

电话:18318460526

传真:0751-8298348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分公司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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