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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单州一中学术报告厅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8 10: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单县单州一中学术报告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FZB20160305

1.招标条件:

单县单州一中学术报告厅建设工程已由单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单县单州一中,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单县单州一中学术报告厅建设工程。

2.2 招标人名称:单县单州一中。

2.3 建设地点:单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单州一中院内。

2.4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约2600平方米,跨度36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图纸)。

2.5 结构类型:框架及钢结构(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6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及钢结构工程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3本工程不接纳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竞标的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山东省省外建筑企业应通过山东省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后,省住建厅将统一推送给各设区市、县(市、区)住建部门,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后,企业方可进行报名

3.2本次招标,投标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2015年下半年以来或近三个月单位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也必须携带为其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否则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3.3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如发现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视为投标企业提供虚假资料,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并被追责

3.4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时,须承诺,若中标后,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常驻工地,并提供书面承诺函,实际施工中招标人将不定期抽查,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三次及以上招标人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工程不接纳联合体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被追责。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0328日—2016年0401日,每日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持以下有效的资料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楼西大厅)报名,过期不再受理,资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5)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公安局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公安局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或公安局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7)投标单位出具的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原件;(8)投标企业若中标后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承诺函原件;(9)投标单位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提供2015年下半年以来或近三个月投标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10) 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11)山东省省外建筑企业通过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后,并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允许在山东省全省范围内承揽业务的证明

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红章)的复印件2份。有关资格证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凡提供虚假资料报名者,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并被追责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单县单州一中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单县文化路中段          办公地址: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楼西大厅

邮  编:274300                  邮  编:274300

联系人:刘校长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8605446918             电  话:0530-6109996

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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