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河底镇城头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河底镇城头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编号:DHLN(2016)11号
1.2项目名称:洛宁县河底镇城头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1.3招标范围:机井工程、蓄水池、配套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
1.4 建设地点:洛宁县河底镇城头村
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6项目工期: 90日历天
1.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农田相应资质或具有其他相应打井资质的施工企业。 2.3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员证书;
2.4投标人须出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3.1报名时间:
3.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进行投标报名(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3.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3.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3.5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专职安全员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4.2 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上发布。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13838416990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379-6626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