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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城东二期新廖村改造项目(棚改回建安置A区)Ⅰ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5 17: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宾阳县城东二期新廖村改造项目(棚改回建安置A区)Ⅰ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宾阳县城东二期新廖村改造项目(棚改回建安置A区)Ⅰ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XMGL-ZB-(09)20161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336698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街378#

联系方式:蒙工 0771-82596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 0771-336698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七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宾阳县城东二期新廖村改造项目(棚改回建安置A区)Ⅰ标工程施工招标公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宾阳县城东二期新廖村改造项目(棚改回建安置A区)Ⅰ标工程已由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宾发改项字[2016]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宾阳县城东二期新廖村改造项目(棚改回建安置A区)

Ⅰ标工程

(2)项目编号:GXXMGL-ZB-(09)2016114

(3)建设地点:广西宾阳县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3471.55㎡(其中:地下部分17677.64㎡;地上部分95793.91㎡);项目建设8栋26层高的住宅楼,共800套。建筑密度31.6%,容积率5.0,绿地率35%。

(5)要求工期:680日历天

(6)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8600万元。

(7)招标范围:包括住宅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要求2013年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合同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4.1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5至2016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材料(项目所在地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出具)方可进行报名,刷卡时专职投标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以上资料均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查原件。

4.2报名地址: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九部(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7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报名回执单在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九部(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7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至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航洋支行,银行帐号:2102112509300003849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8楼开标室(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8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街378#    

联系人:蒙工    电话:0771-825966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7楼

联系人:梁工 0771-3366986    传真:0771-3366986

 

监督单位:广西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联系人:廖工   电话: 0771-8256703

 

                                              2016年3月25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业绩要求:要求2013年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合同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5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九部(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7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8楼开标室(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8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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