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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公安局民警(职工)文职人身保险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5 17: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福清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民警(职工)文职人身保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民警(职工)文职人身保险采购

项目编号:FJFR-G-2016-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莉莉

项目联系电话:0591-862155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清市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

联系方式:王警官138050752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莉莉0591-8621553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境内法人或由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另提供投标人的省级分公司授权书及业务开办授权证明文件并提供相应业务、财务、信息技术支持)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经中国保监会核定的经营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业务;(3)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须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总公司须在服务所在地设立有经营保险业务权限的分支机构(业务范围涵盖意外伤害保险)。(5)投标人须具有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明细表应包含单位社保登记号、个人社保编号和缴费基数等);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1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6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 月 26 日起至2016年 4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公开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

福清市政府采购网(http://fzfq.fjzfcg.gov.cn)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

邮  编:         350004        

电  话:    0591-86215533  

传  真:     0591-88252211     

联系人:      庞莉莉           

电子信箱:   fjfrzb@163.com    

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文化宫支行(或福州市市中支行)

帐  号: 42216442285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三个工作日之前提出),以书面原件的形式与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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