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深圳海关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通关物流风险监控子系统应用开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海关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通关物流风险监控子系统应用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海关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通关物流风险监控子系统应用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0658-1600SZTC109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5-8439952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地址:深南大道2006号深圳海关科技信息业务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翁工 0755-843995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禹行 0755-83508607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6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深圳海关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通关物流风险监控子系统应用开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 期:2016年3月25日
招标编号:0658-1600SZTC1094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深圳海关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通关物流风险监控子系统应用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对下列全部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通关物流风险监控子系统应用开发项目 1项
- 资格标准:
- 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要求,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投标人须填写《金关工程二期廉政承诺书》和《保密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
- 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1.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1.6.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接待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6.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接受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25日起至2016年4月11日止,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网上购买(sztc.com)或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6楼601室。
- 购买文件流程:详见sztc.com网站首页→业务指南(如选择个人转账,需备注写明单位信息,或电话0755-83500897告知财务即可)。
- 投标开始时间:2016年4月15日10:00(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15日10:00(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6楼636室。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质疑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11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接收人:李盼、陈禹行 办公电话:83508615、83508607、13418767584。
同时将WORD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质疑资料发至邮箱:ai.panda@163.com
- 购买了招标文件但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 采购人监督电话:0755-25592259,采购人投诉电话:0755-84398281、84398751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6楼
邮 编:518001
联 系 人:李盼、陈禹行
电 话:0755-83508615、 0755-83508607、13418767584
传 真:0755-82157995
电子信箱:ai.panda@163.com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11002982389707(政府采购保证金专用账户)
财务电话:覃经理 0755-83500897(标书费发票、保证金、保证金退还等相关事宜请联系财务办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 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1.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要求,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5 投标人须填写《金关工程二期廉政承诺书》和《保密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1.6 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1.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1.6.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接待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1.6.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接受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9.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5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或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6楼63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