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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郑东新区老年人服务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5 17: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老年人服务中心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工程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老年人服务中心项目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4965.91平方米,框架结构,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309.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655.96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5035.78平方米。本工程总床位数507个。为特大型养老院。地上八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30.75米,地下室建筑高度5.4米,一层建筑高度5.4米,二~八层建筑高度3.6米。
2.3建设地点:位于郑东新区薛夏北街以南、夏庄街以东区域;;
2.4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没有在任何其他在施建设项目中任职;
3.4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或在建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3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6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在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3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总监姓名)。
3.7企业具有注册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的日期为准,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
3.8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企业,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9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
3.10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11其他要求:拟派项目总监、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报名单位2015年7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1.4 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
4.1.5 拟派项目总监有效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项目总监无担任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总监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1.6 企业及项目总监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材料;
4.1.7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8外地企业办理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4.1.9被授权委托人的社会保险证明;
4.1.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4.1.11 施工图和竣工图需携带原件,无需复印件。
备注:1、上述4.1.1~4.1.10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31日下午17:3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 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3月31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进行现场查验。
现场查验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9.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邮政编码:450006
联系人:白 桦 郑蒙蒙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真电话: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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