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四零四廉租住房配套—小区围墙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肖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山海关四零四廉租住房配套—小区围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山海关四零四廉租住房配套—小区围墙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QHYZB-2016-15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瑞乔
项目联系电话:0335-36921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肖影
地址: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联系方式:0335-50667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尹瑞乔0335-3692198
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山海关四零四廉租住房配套—小区围墙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报送时间:2016年03月28日
采购项目名称:山海关四零四廉租住房配套—小区围墙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QHYZB-2016-154
采购人名称:秦皇岛市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人地址: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
采购人联系人:肖影 联系方式:0335-5066756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3692198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内容简述: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总包。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工期:30天(日历日)。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所投项目须在工商营业执照范围内。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的,且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一份。(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6年03月28日至2016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发售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8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8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开标、评标地点: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项目联系人:尹瑞乔 |
联系方式:0335-3692198 |
传真电话:0335-3692198 |
备 注: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所投项目须在工商营业执照范围内。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的,且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一份。(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2.6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8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