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国土资源局定兴县杨村乡、北田乡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5 18: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9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定兴县杨村乡、北田乡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3240020101
项目联系人:高斯悦
项目联系电话:15933753389
采购人:定兴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定兴县华建路16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6927593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958926
预算金额:439.6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4月19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3-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3-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定兴县昌盛大街中国银行四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专门从事土地整治的企业(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土地整治或土地开发或土地整理或土地复垦或土地平整内容)。3.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第一种条件投标申请人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第二种条件投标申请人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的原件,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二套留我公司备案,到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备注:HB2016033240020101
项目名称:定兴县杨村乡、北田乡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3240020101
项目联系人:高斯悦
项目联系电话:15933753389
采购人:定兴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定兴县华建路16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6927593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958926
预算金额:439.6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4月19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3-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3-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定兴县昌盛大街中国银行四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专门从事土地整治的企业(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土地整治或土地开发或土地整理或土地复垦或土地平整内容)。3.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第一种条件投标申请人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第二种条件投标申请人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的原件,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二套留我公司备案,到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备注:HB20160332400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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