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第什营乡胡杨街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5 18: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0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威县国土局2016年土地整治胡杨街村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3240020098
项目联系人:韩晓鹏
项目联系电话:15930131512
采购人:威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威县中华大街12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6156906
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50863
预算金额:64.59810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4月2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3-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3-3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查看原件,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二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门核发的钻井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四级及以上承装类(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若投标人不同时具有以上两个资质,可以参加本次招标,但须将相关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报名时须提供双方签订的分包协议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分包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查看原件,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采购项目标书编号:ZYZB-2016-S5018-1/2
项目名称:威县国土局2016年土地整治胡杨街村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3240020098
项目联系人:韩晓鹏
项目联系电话:15930131512
采购人:威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威县中华大街12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6156906
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50863
预算金额:64.59810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4月2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3-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3-3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查看原件,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二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门核发的钻井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四级及以上承装类(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若投标人不同时具有以上两个资质,可以参加本次招标,但须将相关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报名时须提供双方签订的分包协议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分包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查看原件,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采购项目标书编号:ZYZB-2016-S5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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