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公安局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阳县公安局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宁阳县公安局装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TANY2016-0041
2、项目名称:宁阳县公安局装备采购项目
A包:专用装备采购
B包:通用装备采购
3、项目内容:专用装备采购与通用装备采购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6万元,其中A包24万元,B包72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 A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是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经营范围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警用装备器材经营资格(至少具备安防设备、器材);
(2)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所提供防弹衣、防弹头盔须具有公安部出具的防弹防暴检验报告;且生产厂家须是2015年公安部协议供货单位;
(3)投标人或生产厂家须提供50万元以上的防弹衣保险单及50万元以上的防弹头盔保险单;
B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是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经营范围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3月28日起至2016年4月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地址: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防弹衣、防弹头盔检测报告及保险单原件、厂家为2015年公安部协议供货单位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或单位注册地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备注:以上内容审核成功后方视为报名有效。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6年4月22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6年4月22日9时30分;
8.3递交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8.4地址: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宁阳县公安局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
E-mail:13854878088@139.com
电话:13854878088
联系人:蒋大勇
9.2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袁平珍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317号,市粮食局一楼东
E-mail:ruitaizhaobiao@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传真:0538-6237708
10、公告媒体: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宁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2、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