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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公安局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6 10: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阳县公安局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宁阳县公安局装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TANY2016-0041

2、项目名称:宁阳县公安局装备采购项目

A:专用装备采购

    B包:通用装备采购

3、项目内容:专用装备采购与通用装备采购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6万元,其中A包24万元,B包72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 A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是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经营范围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警用装备器材经营资格(至少具备安防设备、器材);

(2)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所提供防弹衣、防弹头盔须具有公安部出具的防弹防暴检验报告;且生产厂家须是2015年公安部协议供货单位;

(3)投标人或生产厂家须提供50万元以上的防弹衣保险单及50万元以上的防弹头盔保险单;

   B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是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经营范围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328日起至20164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地址: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防弹衣、防弹头盔检测报告及保险单原件、厂家为2015年公安部协议供货单位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或单位注册地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备注:以上内容审核成功后方视为报名有效。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6422900分起至9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6422930

8.3递交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8.4地址: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宁阳县公安局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

E-mail:13854878088@139.com

电话:13854878088

联系人:蒋大勇

9.2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袁平珍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317号,市粮食局一楼东

E-mail:ruitaizhaobiao@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传真:0538-6237708

10、公告媒体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宁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2、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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