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州大道小学、列子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州大道小学、列子学校建设项目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州大道小学、列子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州大道小学建设地址位于龙湖外环路与龙源四街交叉口;郑州市郑东新区列子学校建设地址位于圃田路与后屯巷交叉口东北角。
2.3建设规模: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州大道小学,总用地面积为25184㎡;郑州市郑东新区列子学校,规划用地面积为44512㎡,总建筑面积40467㎡。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配套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人防、道路、综合管网、大门、智能化等)以及与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全部相关设计服务工作及评审费用等。
2.5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所有专业设计应达到施工图深度,不得存在二次深化设计)。
2.7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郑州市郑东新区列子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二标段: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州大道小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履约信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业绩要求:2013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规模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建设规模不小于35000平方米,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出示合同原件。若合同原件不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需另外提供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工程蓝图。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
3.4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及以后开具的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投标人可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序号在前的标段。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若报两个标段,需要准备两份报名资料),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职称证;
4.1.4 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
4.1.5 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6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1.7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7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 3 月 25 日-2016年 3 月 31 日(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
4.2.2报名地点: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红专路与东明路交叉口西南角索克大厦1026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 标 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商都路与京港澳高速交叉口电子商务大厦5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红专路与东明路交叉口西南角索克大厦十楼
联 系 人:施政杰 赵薇薇
电 话:0371-53777553 18135692975
传 真:0371-60303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