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粮仓扩建、物流服务楼、散粮装卸设备(项目二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5 12: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睢县粮仓扩建、物流服务楼、散粮装卸设备(项目二期)
变更公告
1、原公告内容:
(1)招标编号:睢财采代【2016】024号。
(2)投标人资质要求:第二标段: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包含人民币5000万元);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
(3)第二标段: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证明材料,原件备查,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2、变更后公告内容:
(1)招标编号:SXJY--GC--2016--008。
(2)投标人资质要求:第二标段: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包含人民币5000万元)。
(3)第二标段: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报名时间延长至2016年3月31日。其它相关公告事宜不变。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发布。
4、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县金谷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138039738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18103976889
2016年3月25日
变更公告
1、原公告内容:
(1)招标编号:睢财采代【2016】024号。
(2)投标人资质要求:第二标段: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包含人民币5000万元);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
(3)第二标段: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证明材料,原件备查,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2、变更后公告内容:
(1)招标编号:SXJY--GC--2016--008。
(2)投标人资质要求:第二标段: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包含人民币5000万元)。
(3)第二标段: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报名时间延长至2016年3月31日。其它相关公告事宜不变。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发布。
4、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县金谷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138039738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18103976889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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