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民乐镇人民政府北流市民乐镇会众村狮子岭片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北流市民乐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流市民乐镇会众村狮子岭片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流市民乐镇会众村狮子岭片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BLZC2016-G3-019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繁强
项目联系电话:0775-633089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流市民乐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流市民乐镇
联系方式:联系人:覃达锋 电 话:180775366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孔繁强 电 话:0775-6330896
代理机构地址: 北流市丰顺路3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北流市民乐镇会众村狮子岭片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建筑立面改造涂料外墙,新建40米外墙,新建公厕与垃圾收集点(包括水电),种植绿化及新建道路等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
招标范围:北流市民乐镇会众村狮子岭片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北流市民乐镇会众村狮子岭片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5日 08:00 至 2016年03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原文:
北流市民乐镇会众村狮子岭片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LZC2016-G3-019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流市民乐镇会众村狮子岭片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北流市民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流市民乐镇内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北流市民乐镇会众村狮子岭片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建筑立面改造涂料外墙,新建40米外墙,新建公厕与垃圾收集点(包括水电),种植绿化及新建道路等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
合同估算价:投资约380万元。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北流市民乐镇会众村狮子岭片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北流市民乐镇会众村狮子岭片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投标必须“一卡一身份”(即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诚信卡均为三个不同姓名的人)。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内取得并在报名时递交北流市或投标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定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
4. 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的获取
4.1实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31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时至 17:30 时)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4.3联系人:孔繁强,联系电话:0775-6330896。
4.4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其他资料费另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4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整
地点为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按完成工程量周期支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9. 交易服务单位
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5-6396070
地址: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北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5-6235685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流市民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流市民乐镇 地 址:北流市丰顺路39号
联系人:覃达锋 联系人:孔繁强
电 话:18077536662 电 话:0775-633089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流支行
账 号:45001664145050704927
2016年3月25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